■本报记者储舒婷
职称评价破“五唯”,不以SCI、SSCI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今年,全国高校迎来一份“动真格”的改革方案。年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构建符合中国高校特点的教师评价体系指明了方向。
在高教界,不少一线教师关心,破“五唯”之后,高校如何实现“破立结合”?分层分类评价究竟如何推行?各高校会新推哪些改革举措?这两天,多位国内高校负责人围绕上述热点问题作出解答,也传递了高教改革的最新风向。
将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作为评价首要条件
兴教必先强师。此次《指导意见》将“以德为先,教书育人”作为重要原则之一,要求高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
“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德育工作状况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刘伟指出,把牢师德之舵,高校将从严使用师德考核结果,绝不姑息、容忍任何有违师德师风的言行,确保把真正具有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的优秀教师评选出来,树立起高校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的鲜明价值导向。
清华大学副校长郑力指出,在教师职务晋升中,高校应对申请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教师工作部配合院系各级党组织负责把好思政关、师德关,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清华大学规定,教研系列教师必须有40%的工作量投入教学,把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作为长聘教师的基本要求,鼓励长聘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学校要将课堂教学和教学质量作为评价要素,将教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课程体系建设等各种育人工作中作出的贡献均纳入教师教育教学评价范畴。”郑力表示。
畅通各类人才多元化晋升和发展通道
深入贯彻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指导意见》为畅通各类人才多元化晋升和发展通道指明了方向。其中,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被认为是此次改革中落实自主评审的重要举措之一。高校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办学实际需要,自主组织评审、按岗聘用,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
同济大学校长陈杰认为,高校要在符合国家要求基础上,结合差异化发展需要,进一步科学合理地设置职称岗位类型,引导广大教师自主选择符合自身特点,最能发挥自身特长、最能激发自身积极性和创造力的岗位,并在所选岗位上实现自我价值,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与社会发展。他还建议,高校可根据自身情况与发展需要,进一步探索准聘与长聘相结合等管理方式,落实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聘用机制,激活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的新动能。
华中师范大学校长郝芳华认为,评价机制改革体现了“宽严相济”,为重点人才、特殊人才开辟了绿色通道。比如,《指导意见》提出,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以及招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等,在严把质量和程序的前提下,可制定较为灵活的评价标准;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高校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人才等考核周期可以适当延长。
职称评聘既要防止“一刀切”,也要避免“无章法”
随着评价“指挥棒”全面转向,如何正确看待“破”与“立”的关系,究竟如何“破”,“破”之后“立”什么?
在北京体育大学党委书记、校长曹卫东看来,“五唯”之害在于“唯”,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要尊重教师发展规律,尊重社会发展实际,在“破”的同时,以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和视角来寻求“立”的依据。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结合学科特点,探索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教学成果、著作、论文、标准规范、创作作品等多种成果形式,将高水平成果作为代表性成果。
“高校对于各级职称评聘要求的设立既要防止‘一刀切’,也要避免‘无章法’。”陈杰认为,建立分层分类的评价标准,学校层面可对各级职称评聘制定任职必备条件,同时也要针对不同岗位类型、不同学科专业及不同人才层次的属性特征明确评价的重点和评价导向,制定与岗位匹配的评聘标准和业绩要求,并确保各类评价标准科学设置和稳定持续。
如何创新评审形式?他认为,尤其要重视同行评价的专家选择与结果分析,有条件的高校可建立专业齐全、结构合理、权威公认的高水平外审专家库,同时也可探索国际评审和第三方独立评审。对于外审专家意见,不仅要进行量化,建立多级评分机制,还要注重深入分析具体评阅意见,以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外审专家对成果质量、贡献和影响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