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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6 第26,532号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文汇报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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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版:评论/要闻

长宁区发布“人才20条”,为打造海内外人才近悦远来良好环境按下“加速键”

创新型企业人才认定“企业说了算”

       本报讯(记者周渊)为打造海内外人才近悦远来的良好环境按下“加速键”,长宁区委、区政府近日发布《长宁区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长宁区“人才20条”),围绕实施重点人才工程、打造国际创新人才集聚高地、提升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能级、搭建科技创新人才事业发展平台、完善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推出20条创新举措,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厚植区域人才优势。
      
       建设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区是长宁区“十三五”时期的主要任务之一。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长宁区“人才20条”注重分类施策,统筹兼顾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各个环节,实施针对高峰人才、产业人才、社会事业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青年人才的专项扶持政策,政策针对性更强、普惠性更高。比如,实施高峰人才支持计划,对企业引进的符合长宁区产业发展导向的国际国内一流高峰人才或团队实施量身定制、个性化支持;实施重点产业人才激励计划,在具有较大发展潜力、成长性较好的民营科技企业中设立硕博士创新实践基地,对企业引进的硕博士科技人才给予一定激励补贴;实施优秀青年人才开发计划,每年将投入1000万元用于青年人才的引进储备、实习实践、培养使用等方面工作。
      
       大力度突破人才管理服务瓶颈问题,长宁区“人才20条”更加注重以制度创新推动形成人才竞争优势。比如:改革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探索建立人才发展重点扶持企业目录,并注重将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小微企业纳入目录,在部分政策执行中将采取由企业自主认定人才的方式,“人才认定由企业说了算”。又如:在卫健系统着力突破职称瓶颈,试点在系统内统筹设置和使用中高级职称;在教育系统着力突破绩效工资总额限制,支持教育系统设置特设岗位,以项目化、聘任制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相关经费从人才资金支出,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提出“打造国际创新创业人才集聚高地”,长宁区“人才20条”明确了建设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首站、深化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优化海外人才宜居宜业环境等4项举措。
      
       长宁区“人才20条”瞄准需求导向,实施更加精准、精细、精品的人才服务,以更高效率服务人才创新创业。具体有:为区域内重点企业“一对一”配备人才服务专员,对人才服务需求“一口受理、专人专办”。还将进一步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优秀人才租房补贴额度从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600元,同时积极拓宽人才公寓筹措渠道,支持国有企业、社会化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人才公寓配套服务,未来三年预计将提供人才公寓1000套左右。
      
       据悉,该区还配套出台了《长宁区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人才扶持计划》《长宁区优秀青年人才开发计划实施意见》《长宁区支持校企合作人才共育项目》《长宁区支持鼓励和促进博士后研发工作》《长宁区支持和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长宁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引才引智则》等31项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