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选择 logo

2020-05-28 第26,513号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文汇报社出版

newspaper
第7版: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随着全国加速推进垃圾分类,一些新问题浮出水面,倪闽景委员:

“垃圾分类标准全国统一”确有必要

       ■本报记者 史博臻
      
       厨余垃圾、湿垃圾……哪种叫法才标准?这些垃圾要如何分类?每换一个城市,就要重新面对 “这是什么垃圾”的疑问,是否需要统一标准?伴随着全国加速推进垃圾分类,一些新问题浮出水面。
      
       今年,“垃圾分类”成为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倪闽景关注的一个话题,他带来了《关于统一全国各省市垃圾分类标准和标识的建议》。
      
       我国是一个人口流动性非常大的国家,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报告,去年2.36亿人口处于“流动”状态,打工、商务、旅游等交流日益频繁。然而,目前各省区市的垃圾分类标准存在一定差异,给跨省出行的人们带来一些困扰和不便,甚至还会面临被处罚。根据倪闽景的观察统计,目前全国200多个地市级以上城市开始倡导垃圾分类,有近50个城市开始强制实施,但各地垃圾分类标准并不统一,不利于垃圾分类的进一步开展。
      
       以国内两座超大城市为例,上海官方规定的垃圾分类依次为湿垃圾、干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而北京则分为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及可回收物。此外,两大城市的垃圾分类标识也不统一。2019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新版标准,但对各省区市并没有强制性的统一要求。
      
       “垃圾分类标准和标识不一致,看上去是小事,实际上存在很大问题。”倪闽景从教育工作者的角度出发,直抒类似情况容易产生的困惑。比如,中小学教材中需要体现垃圾分类的知识,由于不同省市的分类标准和标志不同,相关教材就需要有不同省份的版本。
      
       推广垃圾分类,要把握先机。一方面,要从娃娃抓起。孩子是传扬这项“新时尚”的未来主力军,教会他们行之有效的正确分类方法,从而激发分类热情,十分有必要。另一方面,现在全国刚处于垃圾分类强制推进的初始阶段,现在出台统一的标准和标识,后续推进的省市完全可以利用前面试点城市的经验和宣传资料,大大节约成本。
      
       倪闽景表示,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不仅需要地方立法作出具体规定,更需要国家立法做好顶层设计。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联动发力,才能形成法治合力,形成整体实效。“各地发展水平不同,垃圾分类强制实施的时间表可以不同,但分类标准和标识应该相对一致”。
      
       他建议,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对于已开展垃圾分类的省区市进行调研,形成相对统一的强制性标准和标识。全国人大在此基础上尽快颁布垃圾分类相关法律。“目前上海、北京、太原、长春、杭州、宁波、广州、银川、厦门、海口等城市已颁布相关的垃圾分类条例,为全国立法奠定了基础”。我国推进垃圾分类的脚步一直都没有停下,速度可快可慢、力度可急可缓,但“垃圾分类标准全国统一”确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