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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6 第26,411号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文汇报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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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版:专版

上海出台制度化规范化“复工指南”

       本报讯 (记者张懿)为了抓防控抗疫情,有序推进企业复工,上海明确提出按“四个优先”的原则,优先保障涉及疫情防控、经济贡献度高的企业复工,优先推进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企业复工,并明确了企业复工前、复工后的相关报备和管理要求。此举显示,上海企业的复工工作已经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的复工指南,本市企业复工将遵循“四个优先”原则,也就是对涉及疫情防控、事关国计民生、保障城市运行和群众生活必需的企业,优先保障复工;按照“四个论英雄”经济贡献度高的企业优先保障复工;对市场订单足、防控措施实的企业优先保障复工,对核心管理人员、一线熟练操作工人优先保障复工。
      
       具体执行中,一些在“白名单”中的企业也将优先复工,主要包括那些使用本地员工和外地未离沪员工、疫情防护措施到位的企业,以及应急物资生产、规模以上和限额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百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承担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企业。
      
       据了解,除了“四个优先”和“白名单”重点企业之外,其他企业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疫情防护能力,确保防疫措施到位后,有序复工。
      
       具体操作中,按照企业类型不同,可以分别向所在街镇、园区,或是向区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备案复工,提交防控方案、拟返岗员工网上登记信息等材料。相关信息将及时报送市经信委。在报备的同时,上海市也在“一网通办”平台上,为企业辟出了复工人员网上“登记系统”,企业应当主动登录填报,作为备案核查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