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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4 第26,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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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版:要闻/公告

优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标准,提高资金使用自由度和便利度,推动研发便利化

上海再推“30条”意见激励总部经济加速集聚

       ■本报记者 徐晶卉
      
       自2002年出台全国首个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政策以来,上海的总部经济取得了长足进步:今年1-7月,上海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26家、研发中心9家。以地区总部为主的商务服务业实到外资33.25亿美元,是本市利用外资的第一大领域。截至7月底,上海累计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696家、研发中心450家。根据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报数据,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以占全市外资企业1.34%的企业数,贡献了10%的营业收入、17%的利润总额、12%的纳税总额和超过6%的从业人数。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上海市政府近日出台了《本市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加码上海总部经济,加快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功能性机构集聚上海、拓展功能和提升能级。
      
       在“看得见”的标准上实现突破
      
       “新出台的30条意见,题目都是企业出的。”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杨朝坦言,此次出台的“30条”是针对上海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面临的新挑战,由有关部门共同“答题”。
      
       在此前的走访中,一些共性问题被提取总结。比如,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标准上,不少跨国公司“吐槽”:跨国公司的运营模式在不断调整,设立地区总部的形式也在不断调整,原地区总部的认定标准已与跨国公司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不相匹配,不能充分体现跨国公司总部功能集聚的方向。比如,跨国公司轻资产化发展渐成趋势,导致越来越多的互联网、数字化等新兴领域的跨国公司难以符合原先认定标准中关于母公司总资产和实缴注册资本的硬性要求;金融、建筑设计等专业服务业的知名跨国公司,因本身行业特点,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较少,难以达到原先认定标准中关于管理机构数量的要求;部分在沪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日益发展壮大,提出了改制上市的需求,而放眼全球跨国公司总部也大多为上市公司,如将地区总部限于外商独资企业不符合跨国公司发展的实际……
      
       “《若干意见》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在‘看得见’的标准上进行突破。”杨朝表示,《若干意见》进一步优化了总部认定标准,从三方面优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标准,针对问题精准施策:在总资产和注册资本上,将地区总部母公司总资产要求放宽至2亿美元,将总部型机构母公司总资产要求放宽至1亿美元;在法人机构数量上,取消母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和管理企业数量要求;同时,取消地区总部须为独资企业的限制。
      
       在“看不见”的总部功能上发力
      
       促进地区总部功能的集聚和发挥,是上海出台新一轮地区总部政策的根本目的。除了“看得见”的标准,30条意见在“看不见”的功能上也下足功夫——对应跨国公司投资、资金运作财务管理、采购与销售、研发、人力资源和物流分拨等六大总部功能,《若干意见》在投资便利度、资金使用自由度和便利度、贸易和物流便利化、研发便利化等方面大力探索突破。
      
       在提高资金使用自由度和便利度方面,上海一口气推出了13条措施,便利地区总部境内外资金运营管理,在跨境资金池业务下开展全币种跨境收付,降低跨境资金池业务的限制要求,便利在跨境资金池业务下进行经常项目跨境收付,便利外籍员工合法收入的购付汇和结汇,支持总部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支持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参与外汇交易和外币拆借交易,发行债券、股票融资,签发、使用商业汇票,开展证券投资,进入上海黄金市场开展黄金业务,加强自由贸易账户投资功能,更好支持企业投融资需求。
      
       “这13条便利化措施的含金量很高!”亨斯迈集团刚刚在上海获批亚太区总部,聚氨酯事业部亚太区总裁潘律民对其中“便利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境内外资金运营管理”的新措施特别关注。他告诉记者,过去20年来,企业在中国总投资已经超过150亿元,分散在各个企业中,但不同企业之间资金的调拨需要先在境外转一圈,对企业造成了一定困难,“现在新措施允许在跨境资金池业务下集中运营管理公司成员企业境内外资金,按照集团商业模式开展资金归集、调拨、结算、套保、投资、融资等业务,将大大方便跨国企业的资金运转”。
      
       在推动研发便利化方面,《若干意见》透露,将对总部企业和研发中心的试验用进出口材料实施风险评估,分类管理,将外资研发中心申请开办资助和房租补贴的人数要求降低至50人,将易被侵权的涉外高知名度商标纳入本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为总部企业提供更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多部门联手精准施策
      
       针对总部经济发展中的问题精准施策,离不开上海多部门联手“破题”。
      
       主动对接上海跨国企业地区总部发展的新需求,上海海关在进一步提高跨国公司贸易和物流便利度方面,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推进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上海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经全面实施的新政包括两条:一是推动原产地签证电子化,截至目前,已经成功打印各类原产地证书1.2万份,部分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已经在电子化中受益;二是推广关税保证保险试点,上海海关正结合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特点,探索针对性的服务方案。
      
       奥乐齐前脚在上海静安区和闵行区连开两家“首店”,后脚就提交了在上海设立中国区总部的申请,显示出对于深耕中国发展的信心。奥乐齐中国区主席陈有钢告诉记者,奥乐齐超市里有大量的进口商品,包括巴氏奶进口鲜奶、澳大利亚牛排等产品,对于时效性的要求都非常高,上海海关的新政将有效加速产品的通关速度。据悉,年底前奥乐齐还将在上海开出多家门店。
      
       在新出台的《若干意见》中,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新政有两条,这其中,对地区总部中的连锁企业试点实施全市“一照多址”是一大亮点。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彭文皓介绍,“一照多址”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简化为经营场所备案,可大大节省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提升连锁企业网点扩张的速度;在操作流程上简化了申请材料和流程,可让企业有更好的体验度和获得感;新政在适用范围上强调了“全市”两字,更突破了现有“一照多址”政策局限于母体所在行政区划的限制,可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活力,优化城市营商环境。
      
       六大目标加码上海总部经济
      
       (一)进一步加大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集聚力度
      
       (二)进一步提高跨国公司投资便利度
      
       (三)进一步提高跨国公司资金使用自由度和便利度
      
       (四)进一步提高跨国公司贸易和物流便利度
      
       (五)进一步推动跨国公司研发便利化
      
       (六)进一步加强对跨国公司总部功能的配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