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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2 第26,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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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版:文汇读书周报/书人茶话

从流散到回归

       ■顾言
      
       我有个不知道是否经得起推敲的看法:如果一部短篇小说集是作者亲手编订的,那它就有了长篇的意味,里面每一则短篇就不可随意抽离了。
      
       美籍犹太裔作家伯纳德·马拉默德的短篇集《魔桶》就是这样。它收文13则,在我,却是一个由13颗星组成的星座。13颗星星之间,既相互吸引,又保持着张力,现出摇曳的丰姿。星与星彼此牵制,又彼此激发,没有一颗是游离、单独的。把《魔桶》当成一个整体,便可以发现联络全书的,是犹太流民寻求灵魂归宿的焦虑感,每一篇参与生成这种情绪,又在这种情绪的推动下复演各自的故事。
      
       《魔桶》是奥斯维辛之后,犹太人的一部辛酸的流散生活史。汉译本不足15万字,薄薄一册,读起来却有史诗的感觉。作者的精心编排,竟能让篇与篇之间的“留白”说话,增大了作品的容量。
      
       第一篇《头七年》,写犹太鞋匠费尔德收留了在纳粹屠杀中劫后余生的同胞索贝尔。索贝尔30岁,长相粗俗,却酷爱读书,任劳任怨为费尔德干了五年活。有一天,费尔德把19岁的女儿米里亚姆介绍给一位犹太大学生,索贝尔愤而离去。原来索贝尔和米里亚姆已相恋多年。费尔德发现工作离不开索贝尔,屈尊去找他,说米里亚姆还小,等两年之后,再谈婚嫁的事吧。第二天一早,索贝尔又来作坊里干活了。
      
       这好像是极简单极浅白的故事,很容易被人轻轻看过,殊不知本篇乃“开卷第一回也”,有作者的良苦用心在。题曰《头七年》,从文中可知,是因为索贝尔为了娶米里亚姆,已为费尔德劳苦工作了五年,加上费尔德让索贝尔再等两年,就是七年。那为什么是“头七年”呢?这就不能不提到《圣经》。在《创世记》,雅各为了娶舅舅拉班的女儿拉结,为拉班做了七年苦工,七年之后,拉班却把雅各不喜欢的另一个女儿利亚嫁给他。为了娶拉结,雅各还要再忍耐七年。
      
       这个关于犹太人先祖的典故,犹太裔读者自然再熟悉不过了,欧美读者也并不陌生,读这一篇,会联想到这一典故。索贝尔从费尔德得了希望,却也难免伴随着落空的焦虑:是不是还有下一个七年?
      
       所以,《头七年》为全书定下了一个情绪的基调:焦虑中的希望,或希望中的焦虑,同时,该篇套用《圣经》典故,似乎也在暗示犹太人这一上帝的选民与上帝、信仰及救赎的关系,提醒读者他们与“外邦人”的分别。这个暗示将在全书草蛇灰线般地若隐若现,而在最后一篇《魔桶》中全然显露,达到高潮。
      
       《魔桶》是马拉默德最著名的短篇,誉为“超级作品”,常常可以在一些选本中读到。但只有在原书中,才更能够见出它的分量。它与首篇《头七年》遥相呼应,都写到一个父亲,一个女儿,一个可能做女儿丈夫的人。嫁女儿似乎是隐喻,是象征,表示人的归宿。从《头七年》到《魔桶》,归宿感从迷茫变成了确定,从物质变成了精神,从属世变成了属天。全书不少地方有极强的象征意味,难怪有人称作者为“犹太霍桑”。
      
       这部集子里,《魔桶》是最积极最光明的一篇。利奥是犹太神学院学生,即将毕业担任拉比一职,为职业考虑,想结婚成家。在与婚介人萨尔兹曼介绍的女性接触时,意外认识到自己——一个将要做服侍上帝工作的人——竟然不爱上帝。他洁身自好,却从来不爱上帝,也没有爱过任何人。一番悔悟之后,他终于懂得人只能用爱来服侍上帝,而爱是由忧伤痛悔的心生发的。
      
       有一次不经意间,利奥从萨尔兹曼留下的照片中发现了一位少女的快照,立刻被吸引住了。他央求萨尔兹曼给他介绍,萨尔兹曼却说,这女孩是个妓女,过着堕落的生活,不配做拉比的妻子;她叫斯特拉,是自己的女儿。可是利奥感到,他无法不爱她,而且在这个爱里,他也会得到自己的救赎。一个春天的夜晚,她等候在一柱街灯下,有些不安,有些害羞,而他却远远地看见她那双眼睛,“无比的纯洁无邪”。那一刻,她的父亲,萨尔兹曼,则在街角另一边靠着墙祷告,好像诉说着救赎的完成。
      
       从《头七年》的希望,到《魔桶》救赎的完成,这中间经历了数不清的焦虑、痛苦、失望、挣扎,如其余各篇所展示的。但终于,救赎还是在作者用文字所构建的世界里完成了。这是一段漫长的路,如同犹太人从巴比伦被掳之地返回耶路撒冷所走过的。《魔桶》一书,是马拉默德的《以斯拉记》。
      
       尽管《魔桶》有浓重的犹太文化色彩,神秘而带一点“霉味”,却仍然可以在现代人心中产生共鸣。评论家密尔顿·斯特恩说:“困扰现代人灵魂的是一种无可奈何、不受重视、不得其所的感觉。”如此,则《魔桶》对灵魂归宿的焦虑感已与这个感觉暗合。犹太裔作家好像天然都有这个“现代性”。
      
       伯纳德·马拉默德(1914-1986),与另几位美国犹太裔作家索尔·贝娄、菲利普·罗斯、艾·巴·辛格齐名。有人总结几位犹太裔作家的特点时说,贝娄是“脑袋”,马拉默德是“心脏”。的确与贝娄的重思考重理性不同,马拉默德更偏重感受偏重灵魂那一面。
      
       伯纳德·马拉默德是非常复杂的作家,《魔桶》是非常复杂的作品,谈它,以我的浅陋,郢书燕说恐怕在所难免。所以这个读后感,只能算一家之言。